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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北部灣港口與物流合作的機遇與對策(3)
(2010年8月13日在第五屆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上的演講)
泛北部灣港口與物流合作發展的戰略目標
泛北部灣港口群建設的全球定位是建立適應中國-東盟區域經濟發展的大環境,滿足泛北部灣的產業升級和優化、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求的全球海運貿易的核心組合港。
1.總體目標
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對港口合作的要求,考慮到區域港口及物流發展的基本現狀,泛北部灣區域港口和物流合作發展的總體目標是:
理順區域內部各港口之間的關系,建立完善的區域港口與物流合作機制,提升區域港口整體能力和物流基礎設施能力,通過發展港口及物流的服務功能、產業布局與發展功能,增進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業務交流,促進相互投資與貿易,形成相互協調、互利共贏、分工協作的泛北部灣港口群,使泛北部灣港口群成為太平洋西岸經濟發展的發動機,使泛北部灣地區成為世界具有重要地位的經濟新高地,最大程度地提升泛北部灣區域在國際經濟舞臺中的地位。
2.近期目標
力爭在5年內,初步形成有影響力的泛北部灣區域港口和物流發展合作機制,實現港口基礎設施和業務流程的基本對接,初步實現中國—東盟之間商品貿易、旅游便利化,港口生產效益明顯提高。
3.中長期目標
經過十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成務實高效、功能完善的泛北部灣港口和物流合作機制;建成基礎設施完備、多種運輸方式順暢銜接的區域性港口與物流網絡;建成航線密布,優勢互補,港口碼頭、岸線資源合理利用的區域港口群體網絡;港口通過能力與港口運輸需求基本平衡,港口生產經濟效益良好;泛北部灣海上旅游服務體系相對完善;形成開放、合作、協調、有序的泛北部灣港口利益共同體,對于世界海運、港口和物流事務具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力;在港口和物流發展中注重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使泛北部灣成為經濟、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型海洋次區域。
四、泛北部灣港口與物流合作的對策建議
1.建立港口與物流發展的合作和協調機制
建議各個國家和地區聯合成立泛北部灣港口與物流合作委員會,該機構負責制定區域港口和物流發展的重大決策,協調各方投資關系,指導港口企業開展合法經營,發布區域港口信息,引導企業和市場健康發展。
通過協調機制促進泛北部灣港口構建戰略伙伴,建立具競爭力的港口群。避免腹地重疊的港口,重復投資和惡性競爭,發揮港口之間的優勢互補,促進港口和物流資源的戰略整合,推進以港口為重點的交通和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產業布局,加快相關供應鏈和物流服務發展,提升泛北部灣港口群競爭力,有力促進中國-東盟區域經濟發展。
2.依據港口特點,發展多種形式的港口與物流合作
建議根據區域港口各自的區位優勢和產業與功能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港口與物流合作:1)開放港口投資與發展,共同投資港口建設;建設區域內集成的港口服務網絡(如港口作業模式,裝卸設備與技術,共享的的貨運信息系統等);2)泛北部灣主要港口在航線航班建設方面合作,從供應鏈按時、保質、保鮮的運輸要求出發,建立港口間集裝箱、散貨、旅游航線航班;3)協調與世界其他地區(如北美,歐洲)港口航線航班的設立,避免不必要的惡性競爭;4)共建港口信息系統和調度指揮中心,如港口提前通知來往航班和可能的變化;5)港口安全合作:可包括安全標準,檢查程序合作,安全監控信息共享等。
3.加強港口及物流基礎建設合作和區域集疏運系統銜接
建議加強港口及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合作,提高區域內港口綜合通過能力。一是各有關政府為促進區域港口合作,在資金和政策上支持港口碼頭、進港航道、集疏運系統、供應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提高資源整合、一體化服務的能力。依托港口開展一體化的物流服務,提供貨物在港口、海運及其他運輸過程中的最佳物流解決方案,包括腹地運輸、報關、報驗、包裝、庫存管理、提供金融、保險方面整合服務。
建議建立協調和規劃區域集疏運系統發展的平臺,統一協調對區域物流包括集疏運系統合作的認識,設立專門協調機構,規劃區域內港口與物流合作,尤其是涉及區域內多個國家的港口集疏運項目的建設。相互借鑒集疏運系統發展經驗,在政策層面為區域港口及集疏運系統合作與發展提供有利條件,并為不同交通管理模式的協調及物流(集疏運)企業的運營、管理和資源整合提供交流合作平臺。
4.加強港口與物流發展的金融與投資服務合作
隨區域經濟發展及國際貿易量增長,泛北部灣港口以及相關集疏運系統發展需求增長迅速,現有鐵路,公路等交通設施不能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然而,集疏運系統(公路,鐵路)建設,以及港口和集疏運相關設施的建設的投入相當巨大。相關國家除可考慮加大國家財政支持外,也應改善或制訂有利于區域港口物流及集疏運系統發展的投資政策,鼓勵和吸收國際和私人資本共同參與大型物流及集疏運項目,加快泛北部灣區域港口及物流系統建設,為區域經濟的進一步合作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
5.加強區域港口與物流企業主體市場的發展
建議各個國家和地區努力為區域港口與物流企業提供更寬松的發展環境和發展機遇。鼓勵支持各國企業間以經濟為紐帶進行多種方式的合作,如相互參股融資、聯合建設碼頭、聯合開辟班輪航線、相互設置服務代理機構、碼頭租賃經營等。采取切實措施,降低港口與物流企業在區域國家投資與發展的門檻,培育與泛北部灣及相鄰區域產業需求配套的物流服務形態,建立起服務質量好、技術先進與國際接軌,并能滿足泛北部灣及其所輻射地區的物流服務需求,具備國際化、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信息化特色的現代港口與物流企業群體。 #p#分頁標題#e#
6.推進綜合快速通關,實現區域內港口業務與貿易便利化
加強港口口岸管理合作和貿易便利化建設。通過政府合作,企業參與,采用現代管理和信息化手段,建立統一的電子口岸數據平臺,暢通口岸進出口貨物的信息流、單證流、貨物流和資金流,相互簡化出入境手續,推進檢驗檢疫、海關、海事、邊防之間的相互聯合、協作,逐步制定區域內統一的標準,簡化區域內人員和貨物流動的手續,加快通關速度,縮短人員及貨物在港時間,提高通關效率。
7.加強港口與物流管理與技術合作
泛北部灣國家發展水平不一,在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港口與物流的規劃、設計和運作能力等方面的發展水平也不一致。如新加坡等國,港口及其集疏運系統規劃,管理,和技術等方面比較成熟;中國在高速鐵路,高速公路,港口集疏運設施發展方面已具備一定管理經驗和技術優勢。區域國家可通過交流合作,結合本國實際情況吸收管理和技術經驗與技能,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持有管理和技術經驗的大型現代化物流和集疏運相關企業的跨地區經營,加快區域港口與物流發展。
8.加強港口與物流信息系統建設合作
泛北部灣港口應加強港口及物流信息系統建設合作,以信息流帶動區域物流、人流和資金流效率提升。以港務管理部門為主體,建設港口信息中心,推進港口管理信息化、和港口貿易無紙化。在航運綜合信息共享上有所突破,推進港口、海關、海事、商檢等在綜合信息共享,拉動區域航運與物流市場發展,并通過信息手段加強物流市場的規范化管理。
9.建立區域港口科研及咨詢機構,有力支撐政府和企業科學決策
泛北部灣地區多數國家的港口與物流發展仍處于發展階段,建議成立區域港口合作發展研究中心,共同探索港口與物流發展新模式新政策研究,凝聚區域港口發展合力。作為掛靠區域港口合作委員會直屬的科研機構,輔助和支撐各國政府制定區域合作政策,服務于區域內外各種企業關于區域港口區域發展領域各個方面的投資決策,跟蹤區域內外港口動態,支持區域港口群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決策。
10.推動臨港工業的發展,充分發揮港口的社會功能
建議各個國家和地區政府圍繞港區辟出一定范圍,建立臨港工業區、物流園區、保稅港區和自由貿易區,制定泛北部灣區域相對一致的優惠政策,吸引區域內各種資源、企業、人才參與臨港工業的發展。


